南充市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的突破口在哪
《工人日報》10月17、18日連續發表長篇報道《上海工會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紀實》(上下篇),上篇說的是《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從國企做起》。一看到這個標題,我就眼前一亮,心里一動——對于勞務派遣違規亂象終于動大手術了,并且拿國企開刀!但是,看完4700多字的報道,我倍感失望和遺憾——通篇主要以上汽企業為例,講的都是如何吸納派遣工參加工會和派遣工惟有參加工會才能確保其權益的道理,根本沒有涉及“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的問題,實在文不對題。本來當天就想發文反駁,然后一想,或許下篇談“正題”呢,待到次日“下篇”刊出,講的卻是其他。所以,我還得給這篇《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從國企做起》的報道定論為“文不對題”,也許該文的記者和編輯壓根兒就不懂什么叫做“規范勞務派遣用工”。
報道介紹,上海市在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崗位中,真正符合《勞動合同法》“三性”(即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要求的比例較小。上海市總工會的調查顯示,58%的勞務工認為自己的崗位是固定的,17%的勞務工認為自己的崗位是長期的,認為自己崗位是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的分別只有18.5%、13.6%和4.1%。據此,上海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肖堃濤在今年市兩會上說:“按照這樣的趨勢發展下去,用不了幾年,用工單位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一基本用工制度將被勞務派遣用工制度所替代。”
上述情況說明,上海國企符合“三性”規定的派遣工,至多也僅有18.5%。肖堃濤副主席并非危言聳聽,其的確道出了我國主體的勞動合同制用工制度面臨崩潰的危境。上海不過是全國勞務派遣亂象的縮影和代表。據權威資料顯示,我國國企尤其是央企(包括大中型民企和外企)70%使用的是派遣工。全國現有派遣工約8000萬人,絕大部分違反“三性”規定。
所謂“規范用工”,是指依法規范用工形式的行政行為。至于如何把派遣工吸納進工會并組織其活動,如何納入工會維權范圍,那是工會工作范疇,而不能叫“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規范勞務派遣用工,應該對照勞動法律法規,對不符合要求和違反規定的勞務派遣用工,進行糾正和規范。在這方面工會應該做的工作是,督促、配合勞動部門進行勞動執法檢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的規定以及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勞務派遣期不得超過6個月”的要求,對勞務派遣崗位進行“拉網式”的排查,凡不符合“三性”要求的,一律依法強制糾正,終止勞務派遣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將違規使用的派遣工轉為勞動合同工(即正式職工)。
十分遺憾的是,上海市總工會在這方面,居然未有作為,對于81.5%以上的違規使用的派遣工,一個沒有進行“糾正”和“規范”(且不知,是不是工作做了報道漏寫了)。這對于俞正聲和鐘燕群兩位領導的“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從國企做起”的要求和承諾如何交待呢?當然,對廣大被違規戴上派遣工帽子的勞動者來是說更是“罪過”,太有負和有辱“娘家人”的美譽。
如果上海市總工會聯手上海市勞動部門,抓住“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的突破口”,并且拿國企上汽開刀,將該企業違規使用的派遣工統統轉為“正式工”了,那在全國都將起到“開先河”和“樹標桿”的作用,對于捍衛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嚴肅性、對于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對于泛濫成災的違規勞務派遣亂象的撥亂反正,都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令人扼腕的是,他們沒有這種擔當和勇氣。
綜上所述,我毫無輕視和否定把派遣工納入工會管理的意思,而只是希望上海總工會和工人日報社明白,面對“替違規的派遣工轉變身份”和“將派遣工擴充進工會”兩者,孰重孰輕,孰急孰緩?不要為了“政績”而形式主義地追求增加新建工會個數和新增會員人數。摘掉派遣工的帽子,還其正式工身份,才是對勞動者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的最好維護,應該放到首位優先解決。
話再說回來,違規使用的派遣工被甄別為正式工了,自然就會是工會會員,然后再把經過清理整后的符合規定使用的派遣工納入“派遣工工會管理模式”,兩項工作也可以同時進行。但是,若舍其前者,只抓后者,無論宣傳得如何錦上添花,那都難辭舍重就輕、忽悠勞動者之嫌。
報道介紹,上海市在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崗位中,真正符合《勞動合同法》“三性”(即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要求的比例較小。上海市總工會的調查顯示,58%的勞務工認為自己的崗位是固定的,17%的勞務工認為自己的崗位是長期的,認為自己崗位是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的分別只有18.5%、13.6%和4.1%。據此,上海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肖堃濤在今年市兩會上說:“按照這樣的趨勢發展下去,用不了幾年,用工單位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一基本用工制度將被勞務派遣用工制度所替代。”
上述情況說明,上海國企符合“三性”規定的派遣工,至多也僅有18.5%。肖堃濤副主席并非危言聳聽,其的確道出了我國主體的勞動合同制用工制度面臨崩潰的危境。上海不過是全國勞務派遣亂象的縮影和代表。據權威資料顯示,我國國企尤其是央企(包括大中型民企和外企)70%使用的是派遣工。全國現有派遣工約8000萬人,絕大部分違反“三性”規定。
所謂“規范用工”,是指依法規范用工形式的行政行為。至于如何把派遣工吸納進工會并組織其活動,如何納入工會維權范圍,那是工會工作范疇,而不能叫“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規范勞務派遣用工,應該對照勞動法律法規,對不符合要求和違反規定的勞務派遣用工,進行糾正和規范。在這方面工會應該做的工作是,督促、配合勞動部門進行勞動執法檢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的規定以及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勞務派遣期不得超過6個月”的要求,對勞務派遣崗位進行“拉網式”的排查,凡不符合“三性”要求的,一律依法強制糾正,終止勞務派遣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將違規使用的派遣工轉為勞動合同工(即正式職工)。
十分遺憾的是,上海市總工會在這方面,居然未有作為,對于81.5%以上的違規使用的派遣工,一個沒有進行“糾正”和“規范”(且不知,是不是工作做了報道漏寫了)。這對于俞正聲和鐘燕群兩位領導的“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從國企做起”的要求和承諾如何交待呢?當然,對廣大被違規戴上派遣工帽子的勞動者來是說更是“罪過”,太有負和有辱“娘家人”的美譽。
如果上海市總工會聯手上海市勞動部門,抓住“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的突破口”,并且拿國企上汽開刀,將該企業違規使用的派遣工統統轉為“正式工”了,那在全國都將起到“開先河”和“樹標桿”的作用,對于捍衛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嚴肅性、對于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對于泛濫成災的違規勞務派遣亂象的撥亂反正,都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令人扼腕的是,他們沒有這種擔當和勇氣。
綜上所述,我毫無輕視和否定把派遣工納入工會管理的意思,而只是希望上海總工會和工人日報社明白,面對“替違規的派遣工轉變身份”和“將派遣工擴充進工會”兩者,孰重孰輕,孰急孰緩?不要為了“政績”而形式主義地追求增加新建工會個數和新增會員人數。摘掉派遣工的帽子,還其正式工身份,才是對勞動者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的最好維護,應該放到首位優先解決。
話再說回來,違規使用的派遣工被甄別為正式工了,自然就會是工會會員,然后再把經過清理整后的符合規定使用的派遣工納入“派遣工工會管理模式”,兩項工作也可以同時進行。但是,若舍其前者,只抓后者,無論宣傳得如何錦上添花,那都難辭舍重就輕、忽悠勞動者之嫌。
發布日期:201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