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血汗工廠”的十宗罪
9月4日,一家非政府組織——中國勞工觀察發(fā)布的一份調查報告,揭露了八家在中國的三星供應工廠內惡劣的勞工狀況。雇傭童工、強制加班、合同違法、體罰員工等共計16條質疑,條條都可讓三星出一身冷汗。如果中國勞工觀察的調查報告內容屬實,三星苦心孤詣建立起來的健康形象可能會面臨嚴峻的挑戰(zhàn)。
對三星作出質疑的是一家名為中國勞工觀察的組織,這家非政府組織在調查報告中自述,該組織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獨立的非營利組織。在過去的十二年里,中國勞工觀察對美國大型品牌公司在中國的加工生產工廠做出了一系列深度評估報道,涉及玩具、單車、制鞋、家具、服裝、電子等行業(yè)。對于做這些調查的動機,旨在喚醒國際社會關注產品供應鏈上的勞工問題,給公司改善勞工條件施加壓力。
譚小芳老師通過對深圳三星科健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視界有限公司、三星電子(山東)數字印刷有限公司、蘇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天津因塔思有限公司、天津燦特電子有限公司的了解發(fā)現雖然幾家工廠都存在嚴重的超時加班、惡劣的工作條件、缺少有效的申訴渠道等問題。
該工廠全年每個月需要加班100小時以上,旺季會提高到150小時;保安常常嚴責工人并強迫搜身;工人無合同副本;沒有口罩來保護工人免遭廢氣侵害等等。著名領導力培訓專家譚小芳(www.tanxiaofang.com)老師通過對調查結果進行了總結,列出了三星“血汗工廠”的十宗罪
1)強制超時加班。8家工廠中,除了一家工廠外,其他工廠的工人每年至少有6個月每月的加班時間達到或超過100小時,嚴重超過法定時間。其中天津三星視界工廠在旺季的加班時間甚至高達每月186小時,而且只有1到2天的休息時間。只有三星科健的每月加班時間在100小時以內,但其50小時的加班時間也超過中國勞動法規(guī)定的36小時。至少三家工廠(其中包括天津三星電子、天津三星視界、天津燦特和惠州三星)強迫員工加班。即使不加班,工人們也毫無選擇,只能通過加班來維持生計,因為他們的基本工資實在太低了。
2)惡劣的工作條件。盡管工廠的技術人員已經表示,從生產角度來講,大多數情況下站立工作是沒有必要的,但是基本上所有的工廠都要求大多數工人在工作時間包括正常加班時間站立工作11-12小時。而且,在這些超長站立工作班次中生產的速度十分之快。例如,在天津的因塔思工廠,在手機流水線上的工人必須每6秒安裝一個手機外殼。
3)強制延長工時不計薪金。三家工廠(山東三星打愈、天津三星電子和天津因塔思)要求工人每天早到20分鐘參加早會,但是該時間段沒有任何的報酬。另一家工廠(蘇州三星)在淡季里也沒有為工人超過36小時后的加班時間支付報酬,而只是給他們額外的假期。
4)濫用未成年工人。三家工廠(天津三星視界、惠州三星和深圳三星科健)雇傭18歲以下的工人。他們的工作量和成年工人相同,且不受任何額外保護。惠州三星工廠甚至修改這些未成年工人身份證上的姓名,偽造成已經離職的成年人工來管理。三家工廠有工人反應有童工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證進入工廠工作。
5)壓榨派遣勞工。五家工廠(天津三星電子、天津三星視界、天津因塔思、天津燦特和蘇州三星)通過勞務派遣公司雇傭大量、甚至全部員工,他們常常提供給派遣工非法的勞動合同,甚至有些連勞動合同也不簽。更嚴重的是,由于這些勞務派遣工是受雇于勞務派遣公司的,工廠可以逃避很多對派遣工的待遇和安全應負的責任。
6)缺乏職業(yè)安全保障。兩家工廠(天津因塔思和天津燦特)對員工不提供職業(yè)安全培訓,而且一些工廠(天津因塔思、山東三星和蘇州三星)對在惡劣環(huán)境下工作的員工沒有采取安全措施,也沒有勞保用品。例如有些工人直接與印染廢氣接觸卻沒有口罩。
7)最低工資。天津電子視界的學生工在2010年的月基本工資為750元,遠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920元。另外,在兩家供應廠天津因塔思和燦特的工人的月基本工資為1310元,是天津的最低工資。而這些工廠工人的月平均收入分別為3200元和3300元,也即意味著他們的基本工資僅為加班工資所得的一半,因而這些工人需要依賴加班來維持生計。
14)不平等補助待遇。天津三星視界移動工廠為有天津戶口的工人提供更多的保險費用。
9)不公平及不合理的規(guī)定。幾乎每家工廠有不公平或很刻薄的規(guī)章制度。這些例子包括:在天津三星視界和因塔思,病假作為“曠工”記錄,從而影響工人的考評成績和薪酬;在惠州三星和三星科健,只有在每年7月工人才能結束試用期轉為正式員工;在惠州三星和因塔思,工人每月需要支付數百元人民幣的保險金,但是他們卻從來沒有收到可以讓他們享受福利的保險卡。
10)缺少有效的申訴機制。當他們遭受不公平待遇時,工人們缺少任何有效的方式來表達他們對工廠的不滿。其中兩個工廠(天津三星電子和蘇州三星)設有建議箱,但是工人不相信管理層會認真處理投訴。此外,每家工廠的大多數工人從來沒有聽說過工會,即使有工會,也不能代表工人的利益而作出相應的整改。
今天,富士康是否存在壓榨工人的情況,一直受到境內外輿論的廣泛關注,尤其在“N連跳”事件發(fā)生之后。似乎又為“血汗工廠”之稱添加了確鑿的證據。一些歐美公司在華企業(yè)不愿遵照中國的新《勞動合同法》建立工會。太宗李李世民說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三星是否也需要以此為鑒,照一下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