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都高新區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根據工作需要,經中共成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成都高新區擬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遴選。
二、遴選名額及職位
遴選名額為20名。具體職位詳見《2012年成都高新區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三、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全國各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二)遴選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身份;
2、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獲得省級以上表彰或近五年內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可放寬至本科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9日后出生);
5、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2009年4月9日前參加工作);
7、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尚在試用期內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遴選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5月7日。資格審查工作由成都高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圍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報名及資格初審程序如下:
(一)職位查詢
遴選職位及名額等情況詳見《遴選職位表》。
(二)網絡報名
1、網上注冊。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需按要求及時重新上傳。
2、選擇職位。照片審查合格的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遴選職位表”,了解職位的具體情況,根據自身實際,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3、填報信息。選擇報考職位后,如實、準確填寫《2012年成都高新區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成都高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取消報考者的報考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成都高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報考者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核,原則上從2012年4月11日起提出審查意見。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8日。報考者可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2012年成都高新區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兩份。
5、網上繳費。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5月9日登陸報名網站,按照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共計100元)。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6、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并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者于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18日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打印筆試準考證(A4紙)。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7、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5:1。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要調整的,由成都高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遴選職位。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兩科各占筆試成績的50%。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20%+《申論》成績×20%
2、筆試時間與地點。筆試于2012年5月19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2年5月30日前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布。
4、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確定。筆試結束后,成都高新區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成績合格線,只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方可按照筆試成績排序進入面試。
(二)資格復審
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按與遴選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經遞補后仍無法與遴選職位達到3:1的,取消該職位。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持以下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1)《2012年成都高新區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所獲表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及遞補情況于面試前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布。
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遴選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錄用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考試成績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與自由問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1、比例。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與面試折合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面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體檢和考察人選與遴選職位的比例為1:1。
2、體檢。體檢應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執行。報考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考察。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調動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及體檢結果,確定擬遴選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八、管理與待遇
1、擬遴選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擬遴選人員身份為成都高新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相關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如有疑問,可撥打報名咨詢電話咨詢。
九、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公開遴選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遴選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成都高新區紀工委將全程監督此次公開遴選工作。
報名咨詢電話:028—85339122。
監督舉報電話:028—8517371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成都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發布日期:201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