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要招1884名勞保監察協管員 監察違法用工行為
鄭州擬招募1884名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主動發現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次招募的協管員要求有鄭州戶籍,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家庭經濟困難且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等。
以下四類人員將優先錄取:共產黨員,擔任過村官的大、中專畢業生,復退軍人,部隊隨軍家屬。符合條件人員,可就近到鄭州市、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者登錄鄭州市人才信息網報名。
協管員實行勞務派遣,派遣單位依法與協管員簽訂勞動合同,代為辦理社會保險等其他服務項目。協管員工資由市、區財政共同分擔。
發布日期:2013-02-23